獨立核算 自負盈虧
- 時間:2008-12-04作者:Admin
集團公司所屬食堂將迎來新的管理模式
為確保所有食堂的健康運行,真正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8月31日,集團公司下發了關于規范食堂管理規定的通知.
通知共五項內容:一是自9月1日起,各食堂使用的水電都必須掛表計量,費用納入各食堂成本進行核算,如不掛表核算的,將所耗用的水電費全部列入各分公司分管后勤人員和項目部政工員帳戶。二是自今年初至8月底,各食堂所用的水電費未列入食堂成本核算的,已掛表計量的按水電表中反映的數據列入食堂成本,未掛表計量的食堂水電費參照水電掛表計量的食堂所耗用的水電費占購米、菜的金額之和比例乘1.2系數列入食堂成本。三是所有食堂使用的水電費必須同所購菜、油、米等所有食品和調料一并列入食堂成本,核算盈虧。四是所有食堂必須保證略有結余,不得虧損。對八月底前有些食堂發生虧損的處理(含水電費在內)分別作如下規定:第一、分公司分管后勤的書記(或)辦公室主任承擔食堂虧損額10%,原因是管理沒有到位;第二、分公司食堂會計承擔食堂虧損額的10%,原因沒有及時反映、監督和處理;第三、食堂司務長承擔食堂虧損額的50%,其余30%的食堂虧損額由食堂所有炊事人員平均分配承擔(含食堂司務長在內);第四、只有一名食堂炊事員的食堂發生虧損,分公司分管后勤的書記(或)政工員承擔10%,分公司食堂會計承擔10%,炊事員承擔80%;五是今年所有食堂炊事員的伙食費為每人每月200元,以前沒有按此標準計算的,在九月份一并補記列入食堂核算。
通知要求,以上內容將作為集團第二次綜合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請各分公司認真遵守執行。
(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