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面綠建:70%雨水收集系統項目未投用
- 時間:2013-04-12作者:Admin
雙面綠建:70%雨水收集系統項目未投用
我國綠色建筑的發展增速每年翻番,2020年前的投資有望達1.5萬億元,但與此同時,重標識、輕運行的錯誤理念也令其在我國的發展陷入尷尬境地——70%的雨水收集系統項目未投入運行,可調節外遮陽技術的應用率僅為25%,20%的常用綠建技術因有缺陷未運行……真正的綠色建筑,離我們有多遠?
在第九屆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上,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指出,我國的綠色建筑發展已經駛上了快車道,接下來要重點加強管理,全面提升綠色建筑質量。此外,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補貼、處罰機制也將出臺。
綠色建筑將實現規?;l展
近5年來,我國綠色建筑的發展增速幾乎每年翻番,部分年份甚至增長兩三倍。截至2012年底,我國已經擁有742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總建筑面積達7581萬平方米?!?012年綠色建筑的項目數、面積均相當于前4年的總和?!背鸨Ed指出。
2007年,原建設部出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組織管理、申報程序、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規定;2009年~2011年,全國29個省市相繼成立了地方星級管理機構;截至2012年底,全國的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項目數量分別為239個、293個、210個,覆蓋住宅、公共建筑、工業建筑等多種類型。
據悉,在“十二五”期間,我國要發展超過10億平方米的綠色建筑。到2015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同時,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等建筑,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從前5年的發展趨勢看,我們完全有能力超額完成這樣艱巨的任務。”仇保興表示。
高成本綠色技術實施不理想
我國的綠色建筑雖然發展較快,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高成本綠色技術實施不理想、綠色物業管理脫節、一些常用綠建技術未運行等。
仇保興指出,有關部門對全國綠色建筑質量進行了抽樣調查,涉及辦公、商品房、保障房、商業、會展、酒店、醫院、學校等類型,其中辦公、商品房、保障房占比較大,分別是33%、27%、13%。
相關數據顯示,公共建筑的綠色技術應用比率較之居住建筑高一些。對于居住建筑來說,只有綠色照明系統和智能化系統的應用率達到100%,可調節外遮陽技術的應用率僅為25%。此外,70%的雨水收集系統項目因維護技術成本高等原因未投入運行,約20%的常用綠建技術因有缺陷未運行。
仇保興還提到,對綠色建筑進行經濟分析后可知,除極個別綠色建筑項目外,一般綠色建筑項目在5年~10年內均能收回綠色技術所帶來的成本增量,經濟效益明顯。
他還強調,我國不應再在乎綠色建筑數量的多少,而應在乎質量的好壞,因此接下來要重點加強管理,全面提升綠色建筑質量。
補貼處罰機制將出臺
對于未來如何保證綠色建筑的質量,仇保興作了具體介紹,并指出“要完善綠色建筑補貼處罰機制,將去年提出的綠色建筑獎勵標準進一步明確”。
2012年5月,財政部聯合住建部下發《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了綠色建筑獎勵標準,對綠色生態城區的資金補助基準為5000萬元,對高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分別獎勵4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只是,這些資金究竟補貼給誰至今仍沒有明確說法。
對此,仇保興指出,綠色建筑財政補貼要使業主和消費者能夠分享,具體可以通過財政補助、減免契稅、維修基金、物業費減免、直接兌付等方式來實現。政府投資的綠色公益型建筑要補貼給建設單位(業主),鼓勵業主主動要求進行綠色建筑的設計和施工。
對于處罰機制,他表示,對于要強制建成綠色建筑的項目,應在土地出讓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的等級要求,并在土地出讓合同中增加相應的約束處罰條款;設立綠色建筑專項基金,根據綠色建筑星級予以差別性返退;對違反綠色建筑標準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監理單位等進行處罰;沒有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的商品房,但以綠色建筑名義進行虛假宣傳的,除予以一定數額罰款外,還要吊銷資質;對綠色建筑咨詢團隊進行行業評審,實行末位淘汰制。
此外,對于如何把好綠色建筑質量關,仇保興指出,要加強評價標識機構、專家、測評機構監管,以及對綠色建筑設計、建設、運行全過程的監管。另外,還要加強輿論、同行、社會監督,完善綠色建筑補貼處罰機制,培育綠色物業產業等。
來自:中國建筑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