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地震后房子倒塌只要人活著仍要償還房貸
- 時間:2013-05-02作者:Admin
房屋塌了貸款是否要還
律師表示應具體對待月供或仍要償還
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發生了7.0級地震,這場地震摧毀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園。現在不少人疑惑,如果是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正在還月供的房子倒塌了或者成了危房,是否還要繼續還月供?如果房子在,人沒了,誰來繼續月供?
國家或出臺相應政策
據報道,災情較為嚴重的地方房屋損毀嚴重,除了一些倒塌房屋外,外面看起來較為完好的房屋盡管沒有倒,但是也遭受了結構性破壞或者整體位移,成為危房,幾乎不能住人。面對眾多哭泣的聲音,生者更需要堅強地面對生活,這時關于震后如何歸還房貸、是否需要歸還房貸的問題可能是一部分人必須需要面對的事情了。
未還清貸款的房屋在地震中倒塌房貸是否還要還呢?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國家通常是會出臺相應的政策的。如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央行和銀監會于當年的5月19日緊急下發《關于全力做好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銀行應充分考慮到受災地區群眾和企業的實際困難,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锻ㄖ返倪m用范圍包括四川、甘肅、陜西、重慶、云南等重災省市,即日起開始執行。接著,5月23日,中國銀監會下發了《關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銀行業呆賬貸款核銷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稱《緊急通知》),要求對于借款人因這次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后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賬并及時予以核銷;核銷的依據是《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版)》的規定。不過今年雅安地震,到記者截稿為止,還沒有相關措施出臺。
不同情況應具體對待
相關律師表示,如果人在房子沒了,則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和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也就是說,如果房子倒塌,房子按揭的月供還得繼續還才行。銀行人士解釋,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補充。因此,房子沒了,也不能以此為理由來停止月供。像這種房子沒了,卻還要還月供的情況,顯然對于失去房子的人來說,更是雪上加霜。從人道主義角度來看,災區民眾面對著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災害、心靈受到創傷、財產被摧毀、生活無著時,如果還要他們來承擔被震毀住房的債務,從人道的角度來說,是不應該的。如果之前沒有買過相關的財產保險,該如何索賠呢?房子損毀了,在沒有購買任何保險的情況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但從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會給予受災群眾一定的補償,使受災群眾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園。
房子在人沒了,房子變為遺產。這種情況,則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遺產清償該人的生前債務(當然包括房屋按揭貸款等債務),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當然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自愿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記者 張霖)
來自:中國新聞網